红塔区农业局服务承诺事项

    为强化服务“三农”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接受社会的监督,促进勤政廉政,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,特作承诺如下:
    一、爱岗敬业,优化服务质量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爱岗敬业,文明办公,热情接待,服务周到。
    二、忠于职守,提高办事效率。群众来局(科、室、站、校)办事,能办的事情马上办,手续不完整的,一次讲明如何办,不能办的事,耐心解释清楚。
    三、转变作风,为基层排忧解难。加强作风建设,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,对基层和群众实行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,必要时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处理。
    四、加强管理,严格执行收费规定。有对外收费,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,不乱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搭车收费和硬性乱摊派。
    五、文明执法,做到秉公办事。要文明执法,做到执法检查时持证上岗,亮证执法,严守纪律,在工作中秉公办事,不收受礼品、礼金或利用职权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    七、推行政务公开,增加工作透明度。公开局机关各科室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、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;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;公开办事依据、程序、时限和结果;公开收费依据、收费范围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;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。
    八、本局受理的业务,在职能权力范围内,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和完成,如需上级审批的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;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   投诉举报电话:0877-2023933
红塔区农业局服务承诺内容
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     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
1 信访事项   受理事项后,现场能解答的现场解答,现场不能解答的,经研究后,通过电话、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,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 局办公室 谢会萍 0877-2023933
2 咨询农业政策及农业法律法律事项   受理事项后,现场能解答的现场解答,现场不能解答的,经研究后,通过电话、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自受理之日起,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策法规科   0877-2032245
3 农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评真实性保证书;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》高级一式2份,中级一式1份;身份证;《年度履职考核表》;毕业证书;聘任书;外语合格证书(或外语考试成绩证明);继续教育证书;科技成果获奖证书;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合格证;优秀论文获奖证书;其它证明性材料等。申报高级、破格晋升、变更系列等按当年人事部门规定的要求提供材料。 1、每年3月由初评委发出报送材料通知。2、4-5月由科教人事科收取申报材料,并做好评审材料审查。3、召开初评委会。4、公示。5、向农牧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。 自受理之日起,初评委会在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科教人事科 普留所 0877-2022626
4 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 1、具有农村机械维修点的地点;2、具有其技术水平和工具、仪器、设备等条件;3、取得国务院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《职业资格证书》的维修人员。 1、向红塔区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红塔区农机管理部门根据其技术水平和工具、仪器、设备等条件,确定经营农村机械维修等级。3、符合要求的,发给《云南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。 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发 农机科 陈忠明 0877-2023909
5 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应由农业局受理的事项   受理事项后,尽快解决、落实。 自收到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办结;需延期的,延期不超过30天。 局办公室 代世生 0877-2023933
4 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 依据当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相关文件要求,编写项目申报书,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红塔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属地管理原则,逐步上级 根据项目申报时限办理项目申报 区产业办 原祖林 0877-2025475
5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注册登记 (一)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(二)购车发票等拖拉机来历证明;(三)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;(四)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;(五)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;(六)移动证;(七)如果是新型车型,需要推广许可证、使用说明书。(八)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,免检除外;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注册册手续。 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区农机监理站   0877-2038073
6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变更登记 申请拖拉机变更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证明、凭证,(一)交验拖拉机。(二)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。(三)拖拉机登记证书;(四)拖拉机行驶证。(五)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 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拖拉机转移登记,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拖拉机的农机监理部门交验拖拉,并提交以下证明、凭证:(一)当事人的身份证明;(二)拖拉机所有权转移的证明、凭证;(三)拖拉机登记证书;(四)拖拉机行驶证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4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抵押登记 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。2、拖拉机登记证书。3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。
5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注销登记 1、报废的拖拉机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;2、因拖拉机遗失申请注销登记,拖拉机所有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,交回拖拉机登记证书。  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。
6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补发 1、提交身份证明;2、填写遗失补办表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核实拖拉机登记档案后办理遗失补办手续。 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7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1、身份证明;2、驾驶证申请表;3、体检合格证明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,由农机监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拖拉机驾驶证。持有境外拖拉机驾驶证的人,经农村监理部门考核合格的,可以发给中国的拖拉机驾驶证。 对考试合格的,在5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区农机监理站 0877-2038073
8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证遗失补办 1、身份证明;2、驾驶证遗失补办表;3、如损毁的,交回原驾驶证(正、副)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核实拖拉机驾驶证档案后办理遗失补办手续。 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9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1、拖拉机行驶证;2、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;3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证明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0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证审验 1、拖拉机驾驶证;2、身份证明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农机监理部门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定期对拖拉机驾驶证实施审验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1 农业机械驾驶证、操作证异动登记管理 1、提交身份证明。2、原驾驶证(操作证)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转籍  驾驶员转出本辖区时,持有效证件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转籍手续。农机监理机构将驾驶员档案转给新籍农机监理机构,并在驾驶证(操作证)上签注转出事项。  驾驶员持有效证件到新籍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。农机监理机构启封档案,收回原驾驶证(操作证),核对无误后,发给新驾驶证(操作证),并及时通知原籍农机监理机构。3、变更  驾驶证(操作证)内有关记录发生变化时,须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2 农业机械驾驶证、操作证登记管理 1、提交身份证明。2、驾驶证(操作证)申请表。3、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、场地驾驶、道路驾驶考试合格证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;2、符合初次申请农业机械驾驶证(操作证)的身体条件;3、经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、考试合格;4、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(操作证)。 经考试合格的,5个工作日内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(操作证)。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3 农业机械行驶证、准用证检验 1、农业机械行驶证(准用证)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对符合年检条件的给予签证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4 农业机械驾驶证审验 1、农业机械驾驶证(操作证);2、身份证明。 1、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。2、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对符合年检条件的给予签证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5 农业机械行驶证、准用证、异动登记管理 1、农业机械行驶证(准用证)。2、机主身份证明。 向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农机监理部门审查对:1、转籍  (一)拖拉机转出本辖区时,须到农机监理站办理转籍手续。农机监理站收回原号牌,发给临时号牌,填写转出证明,并在行驶证上签注转出事项,加盖农机监理机构印章。(二)拖拉机转到其他辖区后,持转出证明向当地农机监理站办理转入手续。农机监理站审核后,收回原行驶证,发给新号牌和行驶证,并将回执寄给原籍农机监理站。2、过户:拖拉机在本辖区内所有权改变时,凭行驶证及其他有效证件,到农机监理站办理过户手续。农机监理站在行驶证和检验表的异动栏内签注盖章。3、变更:拖拉机所属单位名称、住址、初次检验项目有变动时,须持行驶证和其他有效证明到农机监理站办理手续。农机监理站在行驶证和检验表异动栏内签注变更内容并盖章。4、拖拉机封存、报废,均应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手续,交回行驶证和号牌。 当场办理 区农机监理站    0877-2038073
16 养殖技术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咨询   受理事项后,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解答,现场不能解答的,经研究后,通过电话、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自收到之日起,7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畜牧局   0877-2023607
17 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畜牧局的事项   受理事项后,尽快解决、落实。 自收到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办结;需要延期的,延长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区畜牧局   0877-2023607
18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,提交申请表、书面申请、健康证、学历及职称证书、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明 受理-初审-办证 手续符合规定要求的,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畜牧局 严金华 0877-2023607
19 动物防疫合格证 符合农业部15号令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》并提交申请表、书面申请、健康证及身份证明 受理-初审-办证 手续符合规定要求的,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畜牧局 严金华 0877-2023607
20 动物诊疗许可证 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,提交申请表、书面申请、健康证、学历及职称证书、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明 受理-初审-培训-办证 手续符合规定要求的,培训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畜牧局 严金华 0877-2023607
21 奶牛检疫合格证 奶牛饲养情况、送奶点 申报、检测、发证 30个工作日 区畜牧兽医站 高玉玲 0877-2026156
22 疫病监测 定向监测病料、疫病发病情况 流行病学调查、监测 7个工作日 区畜牧兽医站 高玉玲 0877-2026157
23 重大动物疫病处置 上报发病情况 报告-出现场-调查-检测-处置 1-2小时到现场 区畜牧兽医站 高玉玲 0877-2026158
24 常规疫病诊断 上报发病情况 上报-到点-诊疗 1-3小时到现场 区畜牧兽医站 高玉玲 0877-2026159
25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 身份证、像片9张、身体条件证明、申请表 受理→满10人→计划上报→开班→培训→考试→发证 报名1 区农机化学校 马润华 0877-2611680
26 农机维修人员培训 身份证、像片5张、申请表 受理→满20人→开班→考试 报名1 区农机化学校 吴国斌 0877-2611681
27 农机新技术、新机具演示 乡、镇、村委会证明或申请 受理→确定日期→演示 1天 区农机化学校 孙长文 0877-2611682
28 农机工程(作业、维修)等服务 电话联系 受理→勘查→制定计划→实施 1天到达现场 区农机化学校 马润华 0877-2611683
29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身份证、像片3张、申请表 受理→满40人→开班→考试→开班 报名1 区农机化学校 马润华 0877-2611680
30 土肥技术咨询 作物品种、土壤状况、施肥水平 个人或单位提出咨询意见,由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核实讨论,提出合理化解决办法 受理后,5个工作日办结 区土肥工作站 冯宝瑞 0877-2032964
31 土壤、肥料、农作物检测分析 土壤、肥料、农作物 来样登记、检测、出具检测报告。 受理后,10个工作日办结 区农业化验中心 冯宝瑞 0877-2027106
32 经作技术指导 品种名、种植时间、管理办法、需要解决的问题 查看材料、问询,提出处理意见和技术指导 3个工作日 区农技推广站 张仕莲  0877-2032954
33 粮作技术指导 品种名、种植时间、管理办法、需要解决的问题 查看材料、问询,提出处理意见和技术指导 4个工作日 区农技推广站 范光华 0877-2014978
34 农科信息服务 所需信息类别 提供相关信息 2个工作日 区农技推广站 王丽萍 0877-2010850
35 农科培训服务 培训对象 提供培训材料或参与培训 3个工作日 区农技推广站 牟子蛟 0877-2010886
36 植物检疫证签发 提交《产地检疫申请书》或《调运检疫申请书》 材料受理——审查——签发 检疫合格后3个工作日 区植保植检站 代玉华 0877-2032844
37 农药产品监督管理 提交农药或农药使用相关信息 受理——查询、调查——答复 5个工作日 区植保植检站 代玉华 0877-2032844
38 农作物病虫害诊断 提交农作物相关信息 受理——诊断——答复 5个工作日 区植保植检站 代玉华 0877-2032844
39 绿色食品、无公害农产品的申报、认证。   企业或基地法人登记证、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及其他。 资料审查,产地环评、上报   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。  区绿色食品办公办公室 周朴玲  0877-2032943
40 沼气管护、维修及技术服务 来人咨询和电话请求   当面解答和安排人员上门服务。   来人咨询当面解答;要求上门服务或维修的,坝区1 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处理,山区2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处理。 区环保能源工作站 杨德元、周朴玲 0877-2032943
41 农作物常规种
子经营许可证办理
1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;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;3、种子检验人员、贮藏保管人员、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4、种子检验仪器、加工设备、仓库设施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5、种子经营场所照片 区种子管
理站行业
管理室审
核-区农
业局核发
  区种子站行业管
理室
张正超 0877-2025396
42 农作物常规种
子生产许可证办理
1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;2、种子质量经营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3、注册资本证明材料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、经营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5、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;6、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;7、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;8、生产品种介绍,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;9、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区种子管理
站审核-区 农业局核发 
  区种子站行业管
理室
张正超 0877-2025396
43 农作物种子
质量抽查检验 
  被抽检种子公司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被抽查的种子经营备案书,抽检时取样的样品种子。 区种子
管理站 
  区种子站质量检验室 向会仙 0877-2025396
44 申请办理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的材料审核 1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;
2、注册资本证明材料;3、种子检验人员、贮藏保管人员、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4、种子检验仪器、加工设备、仓库设施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5、种子经营场所照片。
区种子管理站审核—区农业局审核—省农业厅核发    区种子站行业管
理室
张正超 0877-2025396
45 种子质量鉴定 1、种子质量鉴定申请书;
2、提供质量鉴定所需的样品种子。
区种子管理
  区种子站质量检验室 向会仙 0877-2025396
46 办理种子经
营备案书
1、委托单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盖章);
2、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盖章);
3、委托代销证(原件);4、委托代销品种的审定书;
5、种子经营地点、种子保管和贮藏条件的相关材料证明。
区种子管理
  区种子站市场监管室 张正超 0877-2025396
47 申请办理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审核 1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;
2、种子质量经营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
3、注册资本证明材料;4、经营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
5、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;
6、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;
7、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;
8、生产品种介绍,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;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,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;     9、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。 
区种子管理站审核—区农业局审核—省农业厅核发   区种子站行业管
理室
张正超 0877-2025396
48 农业信息发布及咨询 需发布或咨询的信息文本 区农业信息中心审核 当天办理 区农业信息中心 陈兴林 0877-2032245
49 农村财务管理大额开支审批 《红塔区村(居)委会、村(居)民小组上报审核表》 受理事项后,经调查落实,给予书面审核。 自收到之日起2天内办结。 区农经站财审室 冯丽琼 2033252
50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书、项目实施方案、合作社章程、注册登记证、内部管理制度、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制度、社员入社名册及社员入股清单、社员的数量证明 受理事项后,合作社提交材料,符合规定的,给予办理相关手续。 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办结。 区农经站统计室 李竹萍 2033887